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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 | 欧盟电池碳足迹规则草案对绿电交易意味着什么

南方能源观察  · 能源  · 1 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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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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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汐


近期,由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只认可绿电PPA(PPA指购电协议,全称为Power Purchase Agreement,不认可绿证,早前欧盟的《电池法规》也曾提到过PPA,所以绿电PPA成为当前国内外都比较关注的热点。但是最近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动力电池碳足迹规则的“征求意见稿”,这是欧盟《电池法规》的配套细则,指出电力消费的碳足迹一概使用“全网平均电力消费组合”,“直连”(Direct line)除外。就绿色价值本身而言,这突出体现了欧洲对“绿”的核心定义,只认可用户和发电“物理直连”,而通过合同模式确认经济关系、使用电网消纳绿电的方式尚未被认可。


绿电交易的“光环”


随着非化石能源占比的逐步提高,绿色能源逐渐成为能源需求增量的新主体以及电力供应、市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绿色电力泛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力,泛称“绿电”。欧美国家的绿色电力市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历经了二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美国通过各州政府的推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已形成了强制市场与自愿交易并存、采购方式灵活多样的市场格局,并且设立了两类追踪系统,分别用于追踪绿证和绿电采购合同,从而保证绿电产品所有权的清晰和唯一。欧洲通过来源担保证书(GO,即绿证)来证明自身使用新能源,GO证书可通过签订长期购电协议(PPA)获得或是直接购买获得,通过签订长期购电协议获得,PPA中包括合同期限、履约要求、电价机制和项目技术参数等要素,分为实物和虚拟合同两种。在分散式电力市场的框架下,欧洲PPA以实物合同为主,不允许跨越阻塞区域交易,以保证可再生能源的物理消纳。


我国的绿电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的框架下,设立的一个独立绿电交易品种,用以满足电力用户购买、消费绿色电力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了《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拉开了中国绿色电力交易的序幕。最新的国内外绿电交易平台和绿电溯源技术框架主要基于区块链技术来搭建,充分利用区块链多方共识、不可篡改、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全程可追溯的特点。目前,我国已建成国内最大的能源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国网链,绿电溯源依托国网链群打造包含绿电生产、交易、输配、消纳各环节参与的行业性/地域性绿电联盟。


但是不管绿电以何种方式交易,用什么技术进行溯源,大电网组成系统方式消纳新能源,要求就是保持实时平衡,所有用户都在从电网的“水池子”里实时取水,实际使用的电力难以保证是新能源。


如何理解绿电本质


绿电交易追求的应该是企业购买绿电后能被准确追溯其外购电力对应的碳排放量为零,企业本身的碳排放量因购买绿电而减少。


正确看待绿电交易属性真正的绿电应关注发电与用电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否匹配,考虑电网阻塞、实际使用的时段等因素,换言之,追求的是用户实际使用了绿电。目前国内绿电交易中,用户与新能源是“财务”层面的买卖关系,强调绿电交易利于消纳。实际上,可再生能源上网后与其他类型电源的电量进行混合,按照物理定律分配流向,难以区分使用的电能是否为绿电,绿电交易体现的仅是买卖双方的经济关系。


绿电交易的本质是通过市场机制分担可再生能源的补贴。绿电交易给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直接交易搭建桥梁,拓宽交易渠道,促进新能源发电的消纳,使发电企业获得绿电环境价值的收益,其本质是终端电力用户为发展和消纳可再生能源买单。实际上,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由于消纳成本的不断上升导致其收益不断降低。成熟完整的市场体系应该是可再生能源与其他常规电源同台进行电能量交易,在场外获得补贴。


绿电可能的发展方向


从欧洲技术观点层面的核心诉求出发,欧洲的学者意识到绿色价值的研究是不能脱离电网属性的,它只是电力的一种附加价值而不是真正的商品。


将生产搬到电网比较“绿”的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根据《电池法规》征求意见稿,企业通过PPA或“绿证”购买绿电都降低不了碳足迹,如果想降低电力碳足迹,就得把生产搬到比较“绿”的电网去。结合我国电力资源分布情况,随着交通和通信事业的发展,未来用户可以采用把公司注册在东部,将产品设计、质量监督、商务管理等业务留在东部,把生产厂建设在绿电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带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鼓励分布式发展要付出相应经济代价直连的消纳方式只会导致更高的系统成本,最终还是要由用户承担这些费用。分布式的发展确实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随着分布式消纳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当分布式进入市场后就需要为分布式的发展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承担相应的交叉补贴、输配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用。分布式公平合理地分摊了其应尽的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后,就会印证绿电不会既“绿”又“便宜”的事实,电力不可能三角,即可靠、经济和清洁三个目标是无法同时达到的,在特定阶段,总是需要至少一个目标做出牺牲来成全其他目标的实现。


提升绿电占比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也是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也要紧跟脚步,加快科学优化和完善、使其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和客观事实,以机制促发展。


(作者系电力行业从业者,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编辑 姜黎

审核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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